花花公子靠邊站第 11 章 ☆、11、想和你做朋友

馬雨妃一早就聽到關于自己“親愛”的上了報紙,還傍上了學校有名的公子哥,兩人更是如無旁人手牽手,甜蜜爆表。

“蓓蓓,我們是朋友嗎?”

“是。”

“那你能告訴我,你是什麽時候和張厲風在一起的。我昨天才不在你身邊一段時間,你就上了新聞頭條。”馬雨妃向吳蓓殇不住地眨眼,“真有你的啊!”

吳蓓殇早知道她會發問,從包裏拿出那天的報紙,指着圖中一角給她看,“馬雨妃小姐,請問這個是什麽?”

馬雨妃疑惑,但還是仔細看清楚回答她:“一個類似塑料袋的物體。”

眼力不錯,“那是我中午去福利社買面包阿姨給的袋子,圖片中準确來說已經成為了垃圾袋。”她又指向一個地方。“我的臉怎麽樣?”

“長得不錯,越看越有味道。”她都快愛上她了。

真受不了她,愛耍寶,吳蓓殇無奈皺眉。“我看起來笑得很甜蜜嗎?”小姐,重點是表情。

“誰知道,你不笑都有可能代表在笑,唉,別打我。說真的,你平時就不愛笑,我講很好笑的笑話你都沒反應,所以我認為你的表情是太含蓄。”

她講的笑話,自己早幾百年前就聽過,誰笑得出來。“我跟他只是偶然遇到,他偶然抓住我的手,真相就是這樣。”

“是啊!世上那麽多偶然,全讓你碰上了,騙誰。”馬雨妃還是不相信事情會那麽簡單,此事定有奸情。“要麽你怎麽解釋在教室外的男人是誰?你表哥嗎?”

吳蓓殇朝教室外看去,果然有一個英俊的男人以性感的姿勢靠在她們教室外的牆壁上,引來無數人的圍觀。她認真看了很久,“我不認識他。”

馬雨妃以為她是故意說的,當然不信。

長嘆一口氣,“雨妃,你知道我有的時候記性不好,不是故意忘記別人的長相,像你,當初我不是花了三天才記住嘛。我是真的不記得他是誰?”

馬雨妃知道她有個缺點,容易忘記別人的長相,剛才和她打鬧自己都忽視掉了,原來……張厲風你才是最可憐的人,上帝保佑你內傷不要太重。

知道為什麽不告訴她,“站在教室外的到底是誰啊!”

馬雨妃不說,她想看熱鬧。“蓓蓓,他一定是你認識的人之一,既然你容易忘記別人,多看幾眼就好了。我帶你過去,你們倆多多互動。”

吳蓓殇皺眉,她對那個男人不感興趣,而且他也沒指名道姓是來等她的,她為什麽要過去。

“吳蓓殇。”一道男聲起。

是、是,他的确是來找她的,她聽到了。

張厲風第一次在教室外等不是美女,也不是女朋友的人下課,他為什麽要在這裏等吳蓓殇,他自己也搞不清楚,只是随心一走。他覺得吳蓓殇似乎不想出教室門,于是大聲叫她名字。

吳蓓殇搞不清楚狀況,她認識這位仁兄嗎?确實長得很眼熟,但哪位。她選擇客氣的打招呼:“你好。”

張厲風以為經過上次的事,她會知道自己是誰,可她現在一副參見陌生人的樣子算什麽。“你不記的我是誰了?”

兄弟你真聰明,我不說也知道。

“張厲風。”記起來了吧。

啊~想起來了,學校有名的花花公子,花心大蘿蔔。“您好。”吳蓓殇這次用了尊稱。

馬雨妃在旁忍不住想大笑,這場面真是有趣,想必學校有名的張厲風從沒經歷過被別人忽視的感覺。

張厲風心想這又是鬧哪出?“我有事找你。”

于是場面上演牽手大戲,吳蓓殇想反抗也掙脫不了,馬雨妃則是當着她的面甩出小手絹歡送她離去。馬雨妃相信張厲風不會做出太出格的事情,畢竟這裏那麽多雙眼睛看到他們倆在一起,如果出事,證人多的是。

但凡他們走過之處,必有人拿出手機拍照留念,大家齊齊發微信朋友圈,@微博號。

商芷清正在刷微博就看到這條最新消息,瞬間就撕毀了她想與張厲風重歸于好的決心。有人發文“張厲風放棄森林改吃小草”,底下評論蹭蹭漲。

放風筝的線:花心男及時醒悟,為愛痛改前非。

我愛水煮魚:她搶了我的男人,我恨她。

傷心是A:樓上說的好,我給十萬個贊。

幽靈佳佳:女主是誰,我不認識,路人甲?

生活有滋味:我看她就比那個什麽風騷才女商芷清好,行的正,哪像她愛劈腿,我求老天下道雷劈死她。

美食美不美:我曾經看到她和寧宇軒走在一起,兩人好的打波,原來不是我眼花。

我是頭條君:我也看到過,那女人真賤,有了我們家帥帥還不知足,活該被甩。

傷心革命義勇軍:同志們,我們一起發動水軍的力量把那女的滅了,看她還敢嚣張,真把自己當才女了,我看就是一團臭氣。

砰然心跳的回憶:說到才女我想到了陌殇大人,有誰能透露他到底是男人還是女人,他寫的小說才叫有才。她/他是我的偶像^-^

路過的雲:神秘人物,大家一起找出她/他

原本是關于張厲風的話題,結果變成了探讨陌殇大人的性別問題。

綠茵地,沒有其他人在,很好。張厲風停下腳步,用深情的目光看着吳蓓殇,她沒給出任何應有的反應,顯得十分呆滞。

抱歉,她剛才在想事情,現在神游回來了。

吳蓓殇不待張厲風說話直接深入主題,“同學,你找我有什麽事?”她猜肯定沒好事。

“你知道我身邊的那些女人雖然長得美,但智商脾氣都是那樣,我覺得你不錯,我們可以做朋友。”他是真的想和吳蓓殇做朋友,沒有半點虛言。

她沒聽錯吧?像他這樣的“偉人”要和他做朋友,送他兩個字,“不要。”

“為什麽?我有哪裏不好嗎?”

容她想想,該怎麽回他。他是不錯,如果換做其他女生怕是早就迫不及待點頭,甚至最好從朋友升級成男女朋友。可一百萬個女生都不是她吳蓓殇,她的心思很簡單,遠離這種危險生物,安分守己過完大學生活。

“同學,在我說出原因前,你可否拿開你的爪子。”趕緊松開,真是倒了八輩子黴,居然給他第二次機會玷污她的手。

待他手松開,“你是不是牽女生成習慣了?”他點頭。“那希望你改掉這個壞習慣,天底下并不是所有女生都喜歡別人牽手,就像我。”吳蓓殇一臉認真,因為她不是在開玩笑。

光說聽她說的這段話就可以感覺到她和那些不一樣,他明白。“原因。”

“張同學,你知道自己在學校很出名吧!我不喜歡出名,只想在學校平安度過剩下的大學時間。試想,不管是成為你的朋友還是女朋友都會成為其他人口中的焦點,我當然要拒絕你。”吳蓓殇決定一次說清楚,省得他再找她。

“我是真的想和你做朋友。”他從來只有男性朋友,因為他一直認為女性朋友不需要。不是他自戀,就算他有女性朋友,那些女人一定也不是安好心。現在他難得想和一個女生做朋友,對方居然拒絕他。

吳蓓殇擡頭回他:“我是認真不想和你做朋友,朋友,我有一個就夠了,多了不要。”個子高了不起,害她仰的脖子疼。

許久不見他回答,吳蓓殇以為張厲風放棄,誰知對方突然傻笑,“我就是喜歡你,因為你不做作,真的很想你做我朋友。”

敢情這位仁兄把她之前說的話都當成了耳旁風,“你對于我來說是個大麻煩。”

麻煩,他不麻煩。張厲風與女人交往的時候是個優秀情人,分手就是陌生人,那是他們當初就說好的,互相撇清,沒有任何留戀。張厲風自認他做的很好,也從來沒有女人說他是個麻煩,所以對于這個詞他很新鮮。他并沒有生氣,對方直話直說這點,他很喜歡。不像其他女生不敢說,有些甚至表裏不一,最難看清。

他怎麽不說話回她,也認為自己是麻煩吧,有自知之明就離她遠點。瞧他,上次和他的照片被登上學校報紙,被人誤以為他們正在交往。天曉得他們什麽時候走在一起,她本人都不知道,其他人就喜歡在底下亂猜。

“我不管,別找我,再見。”吳蓓殇趕緊溜,她看到不少人往這走來,一定是剛才張厲風引起的騷亂,她要是再待下去,誤會一定更大,此時不走更待何時。

相比吳蓓殇的潇灑離去,張厲風還在糾結自己哪裏不好,他改不就好了。人生難得知己,他好不容易看上一知己,決不能錯過。他就是如此,看到喜歡的任何東西都會想方設法把它弄到手,吳蓓殇,他志在必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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